丁丑🌵

叫我阿土,文废存文地。

【迪林杰X莫特】人格分裂者的猜想【02】

  (码字到痴呆,这一更略长,希望能看够。。。。

笔速跟不上脑洞哈哈哈,请忽略一些bug,然后,注意,emmmm两个时空时间流速不一样,以后会在文中体现。

emmm不出意外的话,我会尽力两天一更的,有什么梗可以评论赐给我😄码字和开脑洞实在太费脑细胞了……

还有,你们要去听听迪林杰跟莫特一起听的那首歌,这样就可以感受到他俩一起靠在沙发里听歌有多美好了,新技能get啊兄dei,那首歌叫《Five Hundred Miles离家500里》)

大雨过后的世界总是带有丝丝凉意,被雨水冲刷过的树叶似乎都重新披上了新的绿意,这是新的一天,新的开始。

只不过,莫特的这一天是以一种糟糕的方式开启的,他拿着铁锹在房子背后的一个隐蔽处一下一下铲着泥土,被雨水浸过的土地泥泞潮湿,当然这只是最表层的泥土,它们在雨水里变得不再那么坚硬如石又在外力下如此松散易碎,它们柔软了起来,相信如果雨水充足,有更深层的泥土也会在这温柔中融化自己,变得粘稠柔韧。

其实也就十几分钟,地上就已经出现了一个小坑,迪林杰看着莫特给自己的狗挖的这个小坟墓发了会儿呆,他不知道为什么有一丝悲伤划过心头,他们就那样丢下了那个同伴逃走了,那个人可能甚至连座坟墓也不会有了,就这样丢在了银行门口,在他们和警察的弹雨中同伴就那样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也许,有一天,他也会是这种下场。

一阵凉风将迪林杰从自己的思绪中唤醒,莫特正抱着那小狗往坑里放,其实莫特要他帮的忙很简单,就是让他帮忙拔出小狗脖子上的刀子。

拔刀这件事似乎对于莫特来说有些过于残忍,毕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这只狗陪着他,那是一个孤独者在荒岛上的唯一慰藉,所以,这件事,他一定要跟约翰修特算清楚!

莫特已经在二楼楼梯口的书桌前发呆整整有三十分钟了,迪林杰并没有兴趣知道关于莫特口中那个叫修特的家伙的事情,比起那个人,更让他感兴趣的是莫特,以及他家里这些他从未见过的东西,他想直接问莫特这是怎么回事,于是在他组织语言,思考措辞的时候,莫特就那样发着呆。

突然莫特从椅子上弹了起来,来到书架前拿下一本书,又坐回椅子上不停翻看着,迪林杰本来坐在距离书桌有几步远的一个小单人沙发上,看到莫特神经质的举动后,好奇的起身凑过去,莫特丧恼的摘下眼镜,抬手揉揉眉心。

迪林杰从书桌上拿起那本书,随意翻看着。那是一本短篇小说集,书的作者是莫特雷尼,扉页上印着一句话:“如果生活索然无味,那就去冒一次险,相信会是一段精彩的时光,请珍惜,因为没人保证会有下一次。”

迪林杰用手随意翻拨着书页,突然一瞬间,他盯着书页的眼神变得复杂,心跳加速,他有些慌张,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那几个字,眉头一直紧皱,拿着书的手微微颤抖,又眨了眨眼睛,仔细看着每一个单字,再次确认。

嘭!那本书从迪林杰手里掉了下去,掉到了书桌上,莫特一惊,坐直身子,戴上眼镜,回头看迪林杰正一步步往刚刚坐着的沙发走去,缓慢坐下,他神情有些茫然,似乎感觉不太好。

莫特狐疑道:“嘿,你没事吧?”

迪林杰没有回答。

“这本书有什么问题吗?”

迪林杰还是没有回答。

“这书里有一篇小说是我以前写的,可那个叫约翰修特的家伙说我剽窃了他的作品,前几天他来找我……”莫特拿起那本书滔滔不绝的讲着,此时此刻,也就只有迪林杰这样一个倾诉的对象了。

但迪林杰并没有听到莫特在讲什么,他满脑子都是刚刚看到的一个信息——那本书出版于1999年。这令迪林杰难以置信,不久前他明明还在1933年的夜晚逃命,现在却在一个他不知道是哪儿的地方得知自己可能身处于六十几年以后?

这太扯了,他盯着莫特一张一合的嘴,脑子里一阵嗡鸣,抬手捋了捋头发想让自己镇定一些,他敢打包票,如果这个时候,面前的莫特奋起反抗或者起身逃跑的话,他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因为他确信,他现在有些站不起来了。

迪林杰双手狠狠搓了下脸,清了清喉咙,不太确定的打断了莫特的喋喋不休:“你能告诉我现在是哪一年吗?”

“什么?”莫特一脸莫名其妙。

“现在是哪一年?”

莫特盯着迪林杰看了半天,奇怪又畏缩的缓缓答道:“现在…2003年啊。”

迪林杰愣住了,他放在胸前交叉着的双臂更紧的贴在了胸口,他计算着,震惊着。七十年吗?自己来到了七十年后的世界?所以面前这个人他妈的是七十年后的人吗?那些他们没见过的东西都他妈的是七十年后的东西?门口那辆他感到新奇的车也是他妈的七十年后的车?

Fuck!

“你确定没有骗我?”经过一番消化,迪林杰终于慢悠悠的开口确认道。

“什么?”莫特感到莫名其妙,他到底说了什么让迪林杰觉得自己欺骗了他。

迪林杰没再说话,他身子向后仰下去,紧紧抱在胸前的手臂也放了下去,他慢慢呼吸着空气,想让自己放松下来,他大脑飞速旋转运作,调节呼吸让自己平静,他试着接受这一切,他突然意识到他自己的问题,没错,七十年后,他是否不再是通缉犯?七十年过去了,就算他还活着,也有一百多岁了,更何况,他知道自己活不了那么久,也就是说,他从现在起就不用过东躲西藏的日子?这大概是众多坏消息中,唯一的好消息了。但现在,他又是无家可归的人了,且孤身一人。

莫特仔细观察着迪林杰,他能从那些细微的动作和神情中读出迪林杰的不对劲,他确定迪林杰现在的确心不在焉,这是绝好的机会,一个绝好的机会去做些什么,要么逃跑,要么打倒对方。

莫特选择了后者,他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可能只是对于近来的一些遭遇实在积郁难消,他必须找人出出气,那么,用什么冲那个家伙脑袋上砸比较有胜算呢?莫特看向了桌上那本很厚的书——摇摇头,他目光移向那台笔记本电脑——摇摇头,继而注意力转到一个落地式灯架上——摇摇头,最后他看到了迪林杰旁边柜子上的一个很大的玻璃花瓶,似乎终于找到了趁手的东西,莫特挑挑眉毛,看向迪林杰向后仰靠着的脑袋,咽了口唾沫,小心的起身,他蹑手蹑脚,这种在自己家里做贼的感觉真是无法形容,他一步一步的挪到柜子旁,双手捧起那个大花瓶,那里面已经很久没有插上鲜花了,他已经很久不去打理那些五彩斑斓,生活里也只有荒废。

莫特低头看着,这颗仰躺的脑袋紧紧蹙着眉头,闭着眼睛,似乎是睡着了。他深吸一口气,高举花瓶,对准迪林杰的脑袋……

突然,莫特被一道犀利的目光震得差点扔了手里的花瓶,就在他想奋力一砸的时候,迪林杰睁开了双眼,那双眼睛逼视着莫特,令人从心底生出一种畏惧来,那是一种危险的信号,又是一种强大的力量,迪林杰直视着莫特的眼睛,莫特不禁向后退了半步,全身力气都好像被卸了个干净,高举的花瓶也赶紧被莫特抱在怀里。

也许只有莫特觉得气氛尴尬,他舔舔有些干裂的嘴唇,把花瓶放回柜子上,支吾道:“那个,我刚刚发现我的花瓶放歪了,那个,你知道,我,我见不得这样的,我,我有时对自己就是这样严格……”

莫特一边编着瞎话,一边往自己的书桌走去,他慌张到并没有注意到迪林杰已经从沙发上站起身,一个箭步冲到莫特身后,一把将莫特的胳膊拧了过来,将人推到书桌上。

于是莫特背着一只手趴在书桌上,另一只手向后抓挠了迪林杰制住他胳膊的手几下便作罢了,认命一般任人宰割。

迪林杰撇嘴笑笑,他抬起另一只手故意扯了扯莫特睡袍袖子上开线的大洞,揉了揉对方略显凌乱的金色头发,嘲讽般说道:“这么说你的生活可真是精致啊,连个花瓶的位置都严格要求。”

莫特无言以对,他对迪林杰的嘲讽无法反驳,只在嘴里嘟囔着:“是个误会,真的。”

迪林杰弯腰继续在莫特耳边说道:“你保证你刚刚说的话都是真的?”

“什么?哦,当然,我只是去摆花瓶,没有要袭击你,我保证!”

“不,不是这个,是你之前说的,现在是2003年?”

莫特现在只想保命,脱口而出:“是是是,2003年,新世纪!我发誓所有人都这样认为。”

迪林杰缓缓放开了莫特,他不再管一旁瘫坐在椅子上揉胳膊的莫特,而是径直走到书架前,一本本的确认这那些书的出版日期:1995年、1989年、2001年、1968年、1974年、1983年……

迪林杰又拿起书架最下层的一沓黑胶唱片和光碟看起来,他想翻找他能找到的所有日期加以确认,最后在莫特的床头柜里翻出一个破旧的2002年的台历……

迪林杰颓然坐在床上,他已经不去管莫特是跑了还是怎样,他有些害怕,又有些失落,他不相信,又不得不信。

当然,以莫特那显然被上帝抛弃了的思维,他此刻正好奇的在卧室门边探头看迪林杰一副失去一切的神情,然后走到迪林杰面前问道:“你怎么了?”

迪林杰抬头盯着莫特看了很久,突然笑起来,他笑了很久,那笑声带着无奈,又那么轻松,这大概是上帝开的恶毒玩笑吧。

这次莫特终于有了正常人的思维,他眼神惊奇的看着狂笑不止的迪林杰,一步步后退,一溜烟跑下楼,冲出屋子,发动车子。

没错,莫特跑了,他驱车快一个小时,来到了小镇的警察局。小镇很小,很平静,所以莫特才会在十二年前就买下那座湖边的房子,他喜欢那个房子,它带给他无法比拟的宁静。

坐在办公桌后面的老杰克戴着老花镜,努着嘴做着一些无关工作的事,听着对面这个穿着睡袍的男人瞎胡扯了十几分钟,他看了看胸前的警徽,无聊的用手摸了摸,开口道:“雷尼先生,你是说你家里有个人坐在你的床上狂笑不止,所以你来报警?”

莫特愣了一下,否认道:“不,不,我是说一个匪徒劫持了我。”

“可你现在坐在这里。”

“是,我跑出来了,他在笑,本来我想打倒他,但是,有点不太顺利,然后我跑出来,报警。”

“等等,你打了他,但是他在笑?”

莫特翻了个白眼,他真想掰开这个老头儿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什么,耐着性子说道:“好吧,昨晚,我,被人劫持了,他说他叫约翰迪林杰,然后今天,他有些不对劲,就是那种类似精神不正常的感觉,于是我趁机跑出来报警。”

“噢,谁?约翰迪林杰?”

“是的,他是这么说的。”莫特点点头。

“看来精神是有些不正常。”老杰克撇撇嘴。

莫特调整了一下坐姿,又接着道:“其实,还有一件事,有个叫约翰修特的人,他前几天来找我,说我剽窃了他的文章,但我没有,然后今天早上我发现他杀了我的狗。”

“噢,真是遗憾,雷尼先生。”

“这件事请你们务必调查一下,那个变态居然杀了我的狗。”莫特请求道。

“可是雷尼先生,你要知道,一条狗的命和人命是不一样的。”

“那也算是虐待动物吧?我的狗就被我埋在我家后面,您可以去看看。”

“等等,你说一个叫约翰迪林杰的人劫持了你,但是你却还行动自如的去埋了你的狗?然后行动自如的开车到这里报案?”

莫特点点头。

“噢,很有意思,你怎么没跟那个迪林杰去抢银行呢?”老杰克开玩笑道。

邻桌的文职女警没憋住笑,哈哈笑起来。

莫特转头看看女警,皱皱眉,又说道:“我知道一切看起来不太合理,但这是真的。”

杰克终于失去了耐心,这小镇上十几年来一直很平静,他相信现在亦是如此,他并不相信莫特说的话,因为今天的情况跟几年前那么相似,当时这位莫特雷尼先生也来这里报案,说有人威胁到了他和妻子的生命,然而……

他看着莫特开口道“雷尼先生,我会注意你提供的线索,我可以跟你去你家看看,但愿不要像上次那样。”

莫特听到“上次”这两个字眼时,脸色突然沉了下来,他终于知道这位老警长对自己的说辞尽显敷衍的原因了,真是令人郁闷又难过,这令他想到一些不太愉快的事,他眼神里闪过一丝悲伤,抬头说道:“我去外面等你。”

莫特的心情跌倒了谷底,他的车后跟着一辆警车,一些记忆的碎片划过眼前,艾米的尖叫,破碎的酒瓶,和医院那晃眼白色,似乎都不是什么好的时光,但还好都熬过来了不是吗?唯一不完美的是,现在他正在和艾米闹离婚,真是令人沮丧,他本以为他会和他的艾米永远在一起的。

不出意外地,老杰克在莫特家里什么都没有看到,没有约翰修特,更没有约翰迪林杰,没有抢劫,没有绑架,什么都没有,对于这一切,杰克似乎早就了然于胸,他大略的看看莫特的房子周围,摊摊手,道:“雷尼先生,如你所见,你很安全,没人会要你的命。”

莫特挠着后脑勺无言以对,他只能看着警车驶离,当然,老杰克是个好人,不然在走前他也不会对莫特说:“雷尼先生,你还是找个人照顾你比较好。”

这一天真是荒诞,莫特回到屋里看看书架上被翻得乱七八糟的书,默默收拾起来。

直到天边渐暗,莫特才被一阵敲门声吵醒,他从沙发里爬起来,迷迷糊糊中打开门发现那是迪林杰。

“哦,天呐!”下一秒毫不犹豫的关上了门。

迪林杰敲了敲门,他并不着急,短短一天,他感觉就已经摸透了莫特的脾气,他相信莫特会开门的。

“莫特,我没有伤害你的意思,但是,你知道,我现在遇到了些困难,我没地方可去。”

莫特听着迪林杰的话翻着白眼,这是他听过最可笑的话,一个持枪的匪徒会说什么不会伤害你,没地方可去之类的话,真是够假,莫特站在门边瘪着嘴学着迪林杰的话翻着白眼。

“我想你也不想拥有一扇被弄坏的门吧?”

迪林杰的话让莫特有些犹豫,他权衡再三,觉得一扇安全完好的门比他自己的人身安全重要一些,因为可能谁也不知道,这扇门关起来之后,对莫特而言,意味的是怎样安全感。

迪林杰拿过莫特手里的啤酒喝起来,他坐在餐桌旁问莫特:“所以你跑了?然后去了警局?”

“嗯。”莫特喝了口啤酒,点点头,说道:“但我带警察来时你并不在这里。”

迪林杰点点头,“我去周围转了转。”其实迪林杰是去找那所房子,他在想会不会那所奇怪的房子就在这附近,但遗憾的是,他一无所获,这里甚至离威斯康辛州很远。

“就算你在这里也没关系,我想警察不会相信我的。”莫特自嘲道。

迪林杰一笑,道:“起码,他们是找不到任何枪支的。”

莫特闻言看看迪林杰身上,没有枪套,没有枪,“你把它们放在了哪里?”

“这是个秘密。”迪林杰答道。

“其实我去警局还想请他们帮忙揪出约翰修特这个混球,但结果……”莫特说着摊摊手。

“找警察真是个蠢主意。”迪林杰看到莫特的动作一副早就知道是如此的表情答道。

“所以我打算明天去纽约市里找专业的安保公司帮忙。”

“那是什么?”迪林杰不解道。

莫特思考了一下,答道:“大概就是,我出钱,请个保镖保护我。”

迪林杰听了眼珠转了转,计上心头,“嘿,莫特,或许我能帮上忙呢。”

莫特有些吃惊,当然迪林杰在打架方面可能真的要比自己强很多倍了,但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果然,迪林杰开口道:“我可以不要报酬,但是你得提供食宿。”至少在短期内,在他自己解决自己的食宿问题前,迪林杰找到了一个还不错的落脚点,而且,这个金发室友也不是多么讨人厌。

莫特犹豫半天,问道:“你会杀人吗?”

迪林杰一口气喝完啤酒,回答道:“应该不会。”

“可你的枪……”

“对付那种家伙用不到枪的。”迪林杰起身拍拍莫特的肩膀。

“成交。”

莫特跟着迪林杰站了起来,他转身上楼,对楼下的迪林杰说道:“你得上来一趟。”

迪林杰上楼看到莫特从书桌抽屉里拿出一沓手稿,第一页上写着约翰修特,莫特把手稿递给迪林杰道:“这是那天约翰修特来这里留下的,他说我剽窃了他的作品。”

迪林杰翻开手稿第一页,上面写着:“陶德多依,觉得自己拥有的全部只剩爱的时候,一个还要来偷走它的女人不能算是个真正的女人,所以他决定杀了她,他要把尸体埋葬在房屋和谷仓形成的拐角处,把她埋葬在他妻子曾经照料的花园里,那个比对丈夫倾注更多爱的花园里……”

接着,莫特又递给迪林杰一本书,正是早上他看过的那一本。

“翻到194页。”莫特说道。

迪林杰放下手稿,看了眼莫特,又翻开手里那本书,194页是一篇小说的开头,上面写着:“当你拥有的全部只剩下爱的时候,一个来偷走他的女人不能算是个女人,至少汤米 哈弗洛克是这么想的,他决定杀了她,他甚至想好了埋藏尸体的地方,花园的尽头,旧屋和新房交汇的拐角处,埋葬在她那比对他倾注了更多爱的花园里……”

看到这里,迪林杰合上了书,笑起来,道:“看起来,你是有剽窃的嫌疑。”

莫特就知道迪林杰会这么说,任何看了这两篇文章的人都会这么说,他解释起来,“可我没有剽窃,我从来不看什么手稿,更不知道那个混蛋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以为只是个恶作剧,可现在我遭受到了威胁,我发誓,我没有剽窃,这里面的每一个字都是我自己的,连标点符号都是。”

莫特有些激动的挠着头发,迪林杰摆摆手示意莫特冷静下来,“我相信你没有剽窃,我绝对相信。那么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找到这个约翰修特,然后解释清楚就行了,这不是很难,放轻松点老兄。”

于是迪林杰和莫特打算试着找出约翰修特,解释清楚,但迪林杰不知道的是,莫特还想让迪林杰暴揍修特一顿,然后扭送警察局。

于是在平静中度过了两天时光,傍晚,莫特还在对着电脑屏幕愣神,他在屏幕上打下这几个字已经一天了,然后脑子便跟屏幕一样空白,直到一阵电话铃声让他眼前又重新有了些色彩。

莫特站起身往楼下看,迪林杰站在客厅里指着电话招手让莫特下楼接电话,莫特咒骂了一句,下楼拿起听筒,窝进沙发。

不出所料地,是艾米的声音。

“额,我最近赶稿子有些忙。”听着对方不停地讲话,莫特皱眉打断道。

“你还好吧,莫特。”

“当然,我有些事,你知道,我必须要挂电话了。”说完莫特就赶紧挂了电话,然后一副挫败的样子。

“看起来是个不太受欢迎的电话。”迪林杰坐在沙发的另一端幽幽说道。

莫特猛然转头质问道:“是你把电话线插了回去?”

迪林杰无辜的点点头。

莫特气呼呼的站起身,说了句:“你可真是干得漂亮。”便上楼了。

夜幕很快降临,屋里的灯亮了起来,迪林杰在厨房找到一瓶红酒,他举着酒杯在客厅踱步,又在沙发垫下面翻出了莫特的烟,于是吞云吐雾起来,或许是红酒的香气让莫特有了下楼来一杯的欲望,又或者是香烟在诱惑着他。

迪林杰见莫特下了楼,随手递给莫特一个已经倒好红酒的酒杯,看,他早就知道莫特会下来的。

“你要不要来一根?”迪林杰将烟盒递过去,问道。

莫特摇摇头,“不,其实我正在戒烟。”

“是吗?”迪林杰将烟盒放在茶几上,眼里写着不相信,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莫特也端着酒杯坐了下来,他呷了口酒,看看迪林杰,又看看酒杯,没头没脑的问道:“你从哪儿来的?”

“我还以为你生气了呢。”迪林杰喝了口酒答非所问道。

莫特摩挲着手里的红酒杯,开口道:“我以为一切会变好的,可是发现我就连一根电话线也搞不定,我离开了我喜欢的房子搬到这里,你知道,人们通常只会记住你犯的错,他们从来看不见别人的弥补与期望。”

迪林杰听着莫特慢慢讲完,吐了个大烟圈,慢悠悠的开口:“我并不愿意想起我是从哪儿来的,如果你非要知道,我可能会告诉你是威斯康辛州,至于我出生的地方,我并不愿意想起,因为我父亲对我的教育只剩棍棒,那里应该不是个好地方。”

莫特沉默了一会儿,他们有各自的心事,他已经很久没有跟人这样聊过天了,大概正是因为彼此之间的陌生,才能稍稍教人放下些防备吧。

莫特起身走到一堆唱片前,他很久没有欲望想要这样悠闲而享受的度过一个夜晚了,迪林杰捻灭了烟头,接着,又点起一根。

莫特选了一张黑胶唱片,放进唱机。

对莫特而言那是一首老歌,对迪林杰而言,却是一首新歌。

在轻柔的旋律中,莫特坐回沙发,迪林杰一直注视着莫特,他对莫特颔首举杯,莫特伸手与之碰杯,两人相视而笑。

香烟的烟雾在美妙的音符中慢慢消散,带着淡淡忧伤,又那么美好。莫特喝了口酒,仰靠在沙发里,他侧头去看身旁斜靠在沙发上的迪林杰,迪林杰将烟叼在嘴里,不时吐出一个烟圈,他的脸被薄薄的烟气笼罩着,就连发丝也轻柔起来。

接下来,谁也没有说话。

莫特似乎看到了迪林杰嘴角的笑意,他大概能明白这歌词里的牵挂吧,可是,莫特又何尝不是呢?

于是,莫特伴着旋律与那些词句,慢慢闭上了眼睛。

 

“If you miss thetrain I'm on, 若你错过了我搭乘的那班列车,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 那就是我已独自黯然离去, 
You can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 你听那绵延百里的汽笛。
 ……
 ……
Lord, I'm one,Lord, I'm two. 天啊,一百里,二百里 ,渐渐远去,
Lord, I'm three, Lord, I'm four, 天啊,三百里,四百里,再不回头, 
Lord, I'm five hundred miles away from home 天啊,我已离家五百里。
 ……
 ……
Not a shirt onmy back, 如今我衣衫褴褛, 
Not a penny to my name, 依旧藉藉无名, 
Lord, I can't go  back home this a way, 天啊,我怎能就这样回家园。 
This a way, this a way, 这般潦倒,这般困顿, 
This a way, this a way, 这般处境,惨惨戚戚, 
Lord, I can't go back home this a way. 天啊,我不能就这样回家园。

………”

直到第三天的晚上,平静终于被打破。

若是换做往日,莫特写不出东西会怎么办呢?当然是既颓又丧的往沙发里一窝,又是一天。

但此刻迪林杰正在沙发上翻着旧报纸,他去赶人又要费一番口舌,莫特无望的看看窗外,他决定趁着夕阳的余晖还没散尽,去湖边走走,于是他披了件薄夹克就出门了。

湖面轻浮微光,四周青藤影影绰绰,泥土的腥味又夹杂着草叶的清香。莫特终于又感到这地方其实挺美的。

至少在他注意到那道阴森目光前,这一切都挺美。

他遇到了约翰修特,在距离房子不远的湖边小树林里,那个戴着黑色礼帽,身材修长的男人正阴鸷鸷的盯着他,令他后背发凉,他壮了壮胆子,上前去质问道:“你想怎么样?你凭什么杀了我的狗?”

修特声音细扁,开口道:“剽窃我作品的人可是你。”

“你凭什么说我剽窃!你有什么证据?”莫特气愤道。

“我怎么知道你是怎么拿到我的手稿的,又是怎么无耻的篡改了我故事的结局。”修特将脸贴近莫特嘲讽道。

莫特气得踱步转了个圈,他努力平静下来,摆手问道:“那好,你告诉我你的手稿是什么时候完成的?”

“1997年。”

听到回答的莫特冷笑了一声,看着眼前这个疯子,斜睨了一眼,转身就要走。

“你想就这样走掉吗?”修特叫住莫特。

莫特转身,咬牙说道:“那你想怎么样?要我向一个疯子解释什么吗?我那篇小说在94年就开始创作,并且已经在1995年六月刊的杂志上发表了!老兄,你听清楚,是95年,比你早了整整两年!”

“是吗?那杂志在哪里?”修特阴笑着不为所动的问道。

“你自己不会找吗?”莫特打算转身。

修特又说道:“要我去你那个纽约河谷区的漂亮房子里去找吗?”

莫特心里一惊,盯着修特的眼睛里燃起怒火,“那已经不是我的房子了。”

“哦?难道我对你了解的还不够吗?”

“不要去骚扰艾米,我跟她正在离婚!我跟那里没有关系了。”

“是吗?不试试怎么知道。”修特得逞一样笑起来。

莫特挥起拳头打在修特脸上,却在下一秒被修特一拳打倒在地,莫特感觉要吃亏,回头大声喊道:“迪林杰!!迪林杰!快来!!”

修特趁莫特还没有爬起来,在莫特腰上踢了一脚,莫特一声惨叫,又喊道“救命!!!迪林杰!救命!”

其实在屋里的迪林杰听到呼救就立刻冲出了屋,说实话他真的很担心莫特,那是个完全不怎么会打架的人,迪林杰听到惨呼心里愈发着急,他循声跑着,紧张到湿汗渗出,但很快反应过来,他的汗并不仅仅是因为紧张,他的心脏剧烈抽搐着,那感觉糟糕透了,他喘不上气,却还是一步步向那片树林挪着,他仿佛能看到莫特在挨打,他必须去帮他,他捂着胸口,大口喘着气,就在此时,心脏猛的一疼,他感觉自己脱离了世界。

莫特终于挣扎着爬了起来,他想反击,但他依旧不是修特的对手,他被修特推到一棵树干上,修特一只手肘抵着莫特的脖子,另一只手握拳,一下一下挥向莫特的脸颊……

迪林杰捂着自己的胸口,一下从地板上坐起,他惊慌地环顾四周,这里没有小树里,没有湖,也没有湖边的那座小房子。

但是他在那所房子里,那所在他逃命时钻进的破旧房子里,桌上的蜡烛已经熄灭,外面也已经是白天,他努力爬起来,冲出屋,又跑进屋,他心急如焚,不行!他得回去,他得回去!

他得回去救莫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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