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丑🌵

叫我阿土,文废存文地。

【迪林杰X莫特】人格分裂者的猜想【01】

      可能ooc,但是不接受批评,夸我哈哈哈,是个小脑洞,大概几更就能完。

注意:迪林杰设定是个单身狗,而且很快就会拥有丧萌小莫特,谈甜甜的恋爱。 是HE,是HE,是HE.

被黑道大佬强撩丧萌小作家的设定萌得不要不要的,必须产粮写文哈哈哈。

   

雨丝斜斜地在湖面织起了层层烟雾,就连湖边那座旧房子也被隐于其中,亦幻亦真,如此渺茫又真实如彼。

风夹裹着雨星敲打在木质房顶、玻璃窗户,以及鲜绿草叶上。很快,惊雷翻滚,狂风凄厉。莫特正窝在沙发里啃薯片,他的头发就如同屋外的天气一样糟糕,他总是这样,顶着一个金色的“鸟窝”在这所房子里度过许多如同往日一样毫无色彩的一天,宽大而破旧的睡袍裹住一颗百无聊赖的心。

莫特搬到这座湖边的小别墅已经足足六个月了,如今,他对着电脑写不出任何能令自己满意的词句,他感觉已经被上帝抛弃了,他丧失了所有灵感,丧失了所有才情,甚至丧失了偶尔的小聪明。目前为止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所房子里最舒服的角落——沙发上每天睡足至少15小时,对着电脑写一些狗屁不通的文字,然后逐字删除;在抽烟与戒烟之间犹豫反复;在不安与逃避的心理驱使下拔掉电话线。

没错,莫特拔掉电话线已经两天了,这是一条连通他与外界的线,但也是一条困住他的绳索。此刻,他盯着桌上的电话机,抱着一袋薯片,听着外面雷雨轰鸣。

他每吃一片薯片就总是再问自己一遍:“要不要把电话线插回去?”反反复复,一包薯片终于见了底,答案却还是:“不要。”

抛去婚姻,单就那一段感情而言,莫特自知自己有多么自私,舍不得只是一种说辞,他深知其中道理,就像罗兰巴特写到的那样:“我渴求的是自己的欲望,而情偶不过是它的附属品而已。假如有一天我得下决心放弃对象,那让我感到特别难受的是想象的丧失,而不是其他东西。那曾经是一个多么珍贵的结构,我伤心的是爱情的失落,而不是他或她。”

外面的天气似乎愈发糟糕,窗外的电闪雷鸣使得连睡个好觉都成了奢望。莫特站起身伸了个懒腰,蹬了蹬快要麻木的腿,终于在七小时后,莫特的屁股离开了沙发。

莫特打着哈欠转头望向窗外时,天边现过一道闪电,几乎同时,振聋发聩的雷声烦闷直接的刺激着他的耳膜,令他不由的脱口而出一句“shit!”

然而,奇怪的是,莫特似乎还听到些不同的声音。那是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他并不确定,要知道这世上应该已经没有几个人会愿意拜访他了,尤其是在这种天气。莫特狐疑的向门口走去,他微微弓着身子探过去,一步一步,显得十分小心,他总是这样谨慎,为了避免一切伤害而忍耐,几步之间,那敲门声突然停了,莫特停住脚步,抬手推了推跨在鼻尖上的眼镜,他侧着耳朵仔细听着动静,慢慢来到门口,掀开门上帘布的一角,透过玻璃仔细张望着,似乎并没有什么发现,门廊上空空荡荡,但地板上却有一滩水渍,莫特肯定是有人来过的,他舔舔嘴唇,咽了口唾沫,长长呼出一口气才伸手去拧门锁。之所以会这样紧张是因为前几天一个叫约翰修特的人来找他的麻烦,那是个令人厌恶又胆寒的家伙,来人若真是修特,那可真算是在这个糟糕的夜晚踩到了一坨屎。

然而当门打开时,莫特突然感到那个比喻简直贴切极了,那家伙躲在门框旁边,门一开,一只大手就掰住门边任莫特如何使力却再也关不上了,而后,他被另一只大手推搡进屋,在惊慌趔趄中借着屋里的灯光,莫特看清来人,不是修特。

那个闯进屋的人浑身湿透,额前垂落的褐色头发还在滴着水珠,白色衬衫上还留着血渍,神情漠然,眼神却是极犀利的,他盯着满脸慌张的莫特终于开口道:“先生,我保证您是安全的,但前提是您必须老老实实的呆在这里,更不要妄图通知警察。”

莫特扶了扶身后的墙,稍稍后退靠在上面,他听到警察两个字的时候就有了些猜测,至少应该不是什么多好的家伙吧,他皱眉问道:“你是谁?你不能就这样闯进我家!”

对方没有回答,而是直接问道:“您有干衣服吗?”

莫特被这个无理的要求点燃了怒火,他几步上前挥拳想要打倒对方,顺便像踩狗屎一样踩几下这个不知所谓的家伙,然而他确乎也只能想想而已,他挥起的拳头被对方闪身避过不说,就连胳膊都被对方一把拧到身后,莫特吃痛,嘴里哼哼着不知是些辱骂的单词还是求饶的字句,他被那人猛地往前一推,重重摔在地板上,就连眼镜也被甩了出去,他感到胳膊一阵酸痛,伸手摸到不远处地板上的眼镜戴上,狼狈爬起来时,才看清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准自己,莫特这才注意到对方身上的背带式枪套,心里一颤,突然愤怒全消,说道:“噢,先生,我没有多少现金,我的银行卡在楼上书桌的抽屉里,干衣服在楼上的卧室里,您请便。”说着,还滑稽的摊摊手,翻了个白眼,一副苦大仇深的无奈样实在好笑。

那人翘了翘嘴角,走过去用手枪抵住莫特的后腰,在他耳边说道:“今晚可能要麻烦你跟我睡一张床了。”

“其实,我觉得我更喜欢睡在那儿。”莫特被枪口顶着吓得一颤,慌忙指着客厅的沙发说道。

“我想,我们还是在一块儿比较稳妥些。”那人边推搡莫特上楼梯边说道。

“我不会去报警的,外面雨这么大我是出不去的。”莫特还在挣扎,他怎么可能跟一个持枪的匪徒待在一起?

“这可说不准,为了不让你淋雨,还是上楼比较保险。”那人用手枪戳了戳莫特的背,莫特马上就老实许多。

二楼的卧室挺小,也可以用糟乱来形容,就像莫特的鸡窝头一样。衣架上挂着两件大衣,床头散落着几本小说,床上更是应有尽有,书本、衣服、裤子、纸片、薯片包装袋……

那人微微皱了下眉,一只手拿枪指着莫特,另一只手打开衣柜门,翻出了身干净点的衣服放在一旁的椅子上。

“现在,你该睡觉了。”话音刚落,莫特就感觉后脖颈一疼,一阵眩晕,不省人事。

1933年,有组织犯罪四处发生,美国的经济萧条使公众陷入困境,猖獗的犯罪也使人们陷入恐慌,但在这样的环境下,有一些抢匪却同时受到公众追捧,甚至视之为罗宾汉式侠盗,他们隐匿于公众之中,同时,也是公众之敌。

约翰迪林杰便是其中之一。

在威斯康辛州的小波西米亚旅社里,天已经黑透了,就像现在的处境一样。迪林杰正躺在旅社的床上,左臂上刚刚包扎好的伤口还在渗着血,他有些沮丧,就在几小时前他和同伴抢了一家银行,为了仅仅七万美元,他永远的失去了一个好伙伴。甚至差点连自己的命都丢了,此刻内心生出一种从未有过的迷惘,大概这条路总是没有尽头,接下来,也不会有更好的方向了吧。

出神之际,隐约听到窗外有枪声传来。

迪林杰一下从床上弹起,戴上枪套,拿过一把汤普森冲锋枪闪身躲在窗边死角。

不出意外地,一场与警察的激烈枪战开始了,他在子弹的高速飞射中从二楼的窗户跳了下去,迅速闪进一辆车,在黑夜中,奔命。

“嘿!迪林杰!”

“我看到他了,在那辆车上!”

“追!”

迪林杰咬咬牙,握紧方向盘,他不知道自己吸引了多少火力,但那些没用的警察们的确对他十分感兴趣,这让他有些得意,又常常咒骂老天。

后面的车一直紧追不放,车后窗已经被打碎,他能听到萧萧风声与枪声在耳边轰鸣,迪林杰啐了一口,“FUCK!”

迪林杰侧身一手把住方向盘,一手持冲锋枪向后扫射着,那枪支发射高速子弹的相对力震得他手臂生疼,但似乎已经顾不上一切疼痛,他额上已经渗出汗珠,身上衬衫也早已湿透。弹夹空了,转身慌乱中双手并用迅速换了弹夹,

猛一抬头,迪林杰瞳孔迅速收缩。

车子已经偏离路线,直直冲向一颗老树。就在一瞬间,迪林杰条件反射的狠狠一踩刹车,双手拼命转动方向盘……

跟在后面的那辆车停在了路边,从车里下来四五个警察,他们举枪迅速包围了迪林杰那辆差点撞在树上的车,一个警察小心翼翼的向前挪动,想确认迪林杰是否在车上,直到他满怀忐忑走近车子看到里面空无一人时才舒了口气,随即又瞬间紧张起来,“他跑了!”

他们看向路旁黑森森的密林,甚至还能看到月光下冷森森的枝叶不断抖动,听到脚踩落叶沙沙的声音。

“他往树林里跑了!”

“快!追!”

于是子弹穿过清风的呼啸声又在耳边响起,这些可恶的刽子手!迪林杰咬紧牙根一边奋力向前奔命,一边不时转身向后扫射,子弹打穿了草叶,打烂了树干,溅起了沙土,只想剥夺性命!

两颗子弹高速在空中飞旋,一颗擦过了迪林杰的耳尖,一颗打中了他身边的一棵矮树,慌乱中,在漆黑的树林里迪林杰一脚踩空,他身子一歪,找不到重心,重重摔了下去。

那是一个略微陡峭的斜坡,身体控制不住的不停翻滚,迪林杰脑子里一片空白,大概就要结束在这里了吧,终于,他停止了翻滚,蜷缩的身子狼狈站了起来,四周一片漆黑,他隐约能听到自己上方那些令人厌恶的警察的声音:“他好像从这里摔下去了。”

“下去找!这次可不能让他再跑了!”

迪林杰眼角斜斜向上挑了一下,迈步摸黑向前跑去,片刻之后,他走到一所破败的房子前,一所孤独的,平凡的,又固执不倒的破房子,他本不应该走进去的,但天知道到底是什么魔力在吸引着迪林杰,他看着那木门上生锈的铁钉,心里竟生出一种好奇来,这是致命的错误,但他就是犯了这样的错误。

木门被推开,一股涩涩的土腥味扑面而来,四周漆黑,迪林杰从身上摸出一个打火机,费力打着火,周围才逐渐清晰了起来,屋子里有一把破旧的椅子,一张木质的桌子上放着一个漆黑的精致的雕木小盒子,盒盖已经打开,里面空无一物。

桌子的另一端有几根蜡烛,迪林杰走过去点燃其中一支蜡烛,那火苗暖晕晕的照亮了周围,他还没来得及转头看看周围,门外一阵脚步声传来,“嘿!他可能在这里面。”

迪林杰惊慌转头看向那木门,突然,心脏猛的抽搐一下,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已经窒息。

内心的巨大恐惧促使他想大口呼吸空气,似乎是用尽全力吸入空气,又的确是用力过猛,迪林杰一下惊醒在一张凌乱的床上,身旁还躺着一个被自己打晕的男人。

彼时天已大亮,雨也早已停止,天边的电闪雷鸣早就不知所踪。迪林杰看着身旁躺着的这个倒霉蛋,陷入思考,昨晚他实在太累以至于无法思考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在那间屋子里突然晕倒,下一秒却在湖边的雨夜中醒来。雨水冲刷着他身上的泥土与迷茫,在迷蒙的雷雨中,他踉踉跄跄走向湖边一座亮着灯的房子。

莫特迷迷糊糊中艰难的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自己家的天花板,他躺在自己的床上,后脖颈还有些疼,他有些忐忑,又在安慰自己,昨天晚上真是做了个荒诞的梦啊,居然会梦到自己被劫持了,这个梦真是蠢极了,一定是这几天过于敏感才会这样的,想着,他习惯性地想伸手去摸自己的眼镜戴上,却可怕的发现,他双手被绑着,不但如此,他双脚也被绑着。

惊恐之下差点叫出声,莫特狂蹬狂踹,甚至弄歪了一直戴着的眼镜,猛一转头,他看到自己身边一个男人正半坐着靠在床头,低头看着自己的一系列惊慌举动,莫特似乎能读出对方眼角刻意压制的笑意,那人还穿着自己的衣服,一件蓝色的衬衫和一条他最喜欢的裤子,真是可恶!

迪林杰伸手扶正了莫特歪在脸上的眼镜,平静说道:“放心吧,一切都很安全,只要你老实一点。”

莫特可算是真真切切的看清了对方的脸,倒不像昨晚那样令人脊背发寒,他知道对方甚至在嘲笑他的惊慌失措。可其实迪林杰并没有嘲笑莫特的意思,他只是注意到这屋子里有些东西是他从未见过的,他甚至看到莫特家门前停着的车都是那样新奇,这令他对这个倒霉蛋充满好奇。

“如果你不介意给我松绑的话,我想上趟厕所。”莫特终于接受了现实,他颓然开口道。

迪林杰冲莫特淡淡一笑,道:“当然可以。”

他起身,解开莫特手上的绳子,又用枪抵着莫特的头,让莫特自己坐起来解开脚上的绳子。

莫特转头向后看了好几次,嘴巴张张合合,终于出了声,“你要一直看着我上厕所吗?”

迪林杰倚着门框,手里举着枪,点点头。

莫特无奈的转过身,深吸一口气,别别扭扭的挪了半天步子,确定对方看不到任何他不该看到的东西后,才拉开拉链……

迪林杰对天发誓,这是他第一次盯着别人小便,这真是变态,但他不得不这么做,他是头号通缉犯不是吗?他得提防这个看起来智商不太高的倒霉蛋,尽管杀了他可能更有利,但迪林杰不会那么做,至少在他弄清楚怎么回事之前,他并不想这么做。

莫特的书桌上那台笔记本电脑引起了迪林杰的注意,他开口问道:“这是什么?”

莫特不以为意,随口说道:“这是我写作用的。”

“写作?你是个作家?”

莫特努嘴点点头,心里默默吐槽,是啊,一个已经很久写不出作品的作家。

莫特示意他要下楼找吃的,迪林杰跟在其后,他已经收起了手枪,或许是莫特的消极情绪让他显得不那么抗拒家里来了个不速之客,又或许莫特认为这个男人总有走的时候,何必着急?

“先生,可能冒昧,能告诉我怎么称呼你吗?”莫特边下楼梯边问道。

“约翰 迪林杰。”

莫特脚步轻微顿了顿,瘪嘴点点头道:“哦,是个不错的名字。”他才不会说身后的这个男人魔怔了还是父母取名太魔幻给自己安了个悍匪的名字。

迪林杰可不知道莫特的想法,他对自己比较喜欢的人从不掩饰,掩饰身份换来的情感甚至友谊是多么虚假,他就是一个为了钱而去抢银行的人,这在真正的朋友面前没什么好羞耻的。

没错,迪林杰开始对这个有些邋遢的倒霉蛋有些好感了,起码,他在面对自己的枪口时,没有像一些惊慌失措的小鸟一样到处乱撞乱喊,让人心烦意乱。

“你呢?”

“莫特,莫特雷尼。”

莫特说着走进厨房,翻找着充饥之物,顺便递给迪林杰两片面包,迪林杰接过面包看了眼角落里狗食盆,莫特嚼着面包幽幽说道:“我的狗已经失踪两天了,我怎么找也找不到。”

迪林杰看着莫特,怀疑道:“是吗?可我昨晚在门廊的凳子上看到了它。”

莫特听完,放下手里的面包就往屋外冲去,迪林杰也立刻起身追出去。

莫特惊恐的后退一步,蹲坐在门廊的凳子旁,那破旧的已经掉了漆的凳子上安安静静躺着一只灰色的小狗,它没有呼吸,没有心跳,没有在见到莫特后摇尾巴,它死了,一把尖刀刺进了小狗的脖子,莫特伸手去摸了下那冰冷的刀柄,小狗尸体底下压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一句话:“剽窃者的下场。”

莫特不禁脊背一寒,又愤怒的咬牙道:“是约翰修特。”

“约翰修特?”迪林杰重复道,他在一旁看着莫特的一系列反应,确定狗并不是莫特杀死的,其实他昨晚看到这狗时根本没有想到它已经死了,他也不曾注意这些,他当时只想进入这房子。

“对,是一个可恶的家伙。”莫特回答道。

“可这纸条是怎么回事?”迪林杰问道。

莫特没有回答,他脸上的悲伤稍稍敛去一些,回头犹豫道:“那个,约翰,能帮个忙吗?”

迪林杰点点头,又开口道:“当然可以,但你还是叫我迪林杰吧。”他突然不想让莫特称呼自己为约翰,跟一个杀狗的懦弱变态叫一样的名字,真是糟糕的感觉,尽管迪林杰通常是那些警察用来称呼自己的,但此刻,这称呼确实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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